恭喜各位已經把實驗都跑完了,接下來就是論文口試的流程了,以下是一些口試前後的注意事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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🚀 口試前
口試時間通常第一學期為十月至一月,第二學期為四月至七月。在口試前,需要做以下事情:
- 確認口試資格
- 邀請口委
- 提出口試申請
- 寄出論文初稿
1. 確認口試資格
- 學術研究倫理(0學分)應於入學第一學年結束前修畢
- 學分是否足夠
- 英文是否通過畢業門檻
- 研究生學位論文與專業領域相符性檢核表(至
學生專區/個人資訊/論文、指導教授資料輸入
)
2. 邀請口委
指導教授會幫各位挑選合適的口試委員,口試委員一般為三位,其中一位為指導教授。等老師確認好各位的口試委員後,由學生自己去邀請口試委員,然後記住寄信給口委的時候一定要 CC 給指導教授
寄信給口委的時候一定要 CC 給指導教授
寄信給口委的時候一定要 CC 給指導教授
寄信給口委的時候一定要 CC 給指導教授超級重要,不然指導教授會不知道你到底有沒有去邀請口委
3. 提出口試申請
- 國立臺灣科技大學碩士學位考試申請書(加上當學期成績單)
- 碩士學位考試委員名冊
4. 寄出論文初稿
理論上,口試前一個禮拜要交論文初稿給口試委員,至於要紙本還是電子檔可以跟指導教授確認(如果你做的內容未來有發 paper 的潛能,建議還是給紙本)
🚀 口試當天
- 學位論文學術倫理暨原創性比對聲明書
- 審定書
- 推薦書
口試前須繳交「碩士論文原創性比對」證明文件,供每位口試委員參考,扣除參考文獻、附錄及問卷後相似度須小於系所規定之比對率
參考資料